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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1. 應該成立有限公司嗎?

    有限公司的好處是它本身擁有自己的法律身份, 可以用自己的名義去簽約, 擁有土地, 也較容易進行集資活動和轉換股權. 營運者自己不須要對業務負上所有責任.

    不過有限公司成立和日常運作費用會較高. 而有限公司的資本, 董事和股東身份及其他資料亦需要向公眾披露.

    獨資經營和以伙伴形式經營的好處是成立和日常運作的費用較低, 亦不需要進行核數. 但是營運者須要對業務負上所有責任, 一旦業務發生財政問題, 營運者本人亦要負上所有債務責任. 而獨資經營和伙伴形式一般較難進行集資活動和轉換股權.

  2. 須要聘請律師成立有限公司嗎?

    不須要. 法例並沒有這個要求. 您甚至可以自己成立有限公司. 不過您必須對香港的公司法及其他相關的法例有相當的了解.

    透過我們成立有限公司可以節省了律師費. 不過如果您不清楚那一類公司較適合您的需要, 我們建議您諮詢律師或專業會計師的意見.

  3. 有限公司的命名

    有限公司的名稱可以用英文, 用中文或同時用英文及中文.

    有限公司的中文名稱必須以 "有限公司" 作結尾, 亦不與現存的有限公司重覆. 如果您透過我們成立有限公司, 我們會幫您於公司註冊處查核您想使用的公司名稱有沒有和現存的公司有重覆.

  4. 董事和股東數目和國籍要求

    法例要求每間有限公司需要至少一名董事, 至少一名股東及一名公司秘書. 如果董事人數超過兩個, 同一人就可以同時兼任董事及公司秘書.

    公司秘書必須是香港居民或於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 我們會充當您的公司秘書.

    董事和股東均不須要是香港居民或於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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